搬家被收取21000元?法院这样判!

发表时间: 2024-03-16 作者: 知识问答

  搬家,选搬家公司很重要,很多人是通过网站平台多番比较来选择的。一般会选推荐排名靠前、宣称企业资质齐全、车辆设施先进的,最主要的是价格实惠而且保证没有隐形收费项目的搬家公司。

  北京的丁先生精挑细选的一家所谓的“大型搬家企业”搬家,却遭遇了实际费用比最初报价高出10多倍的情况,丁先生付钱后不甘心这么被骗,到北京朝阳法院提起了诉讼。

  2020年6月,丁先生要搬家,对网上信息反复对比,选了一家宣称“集居民搬家、物品包装、家具拆装等多种项目为一体,且车辆配有GPS卫星定位系统与通话设备的大型搬家企业”。最让他心动的是公司的官方网站上有价格细目表,车辆起步价280元、十公里以内免费,搬运一台钢琴仅收费200元。

  北京朝阳法院书记员秦梦圆介绍,丁先生觉得物美价廉,当即通过官网预定了搬家服务。搬家当天,6名工人迅速将他的家具行李搬上车,发车前,司机拿出制式合同要求签字,丁先生想着价格提前都谈好了,忙乱中便直接签了名。

  搬家完成后,丁先生按照事先的约定准备支付钱款,但搬家工人说之前的报价都不算,要按合同收费。

  按照合同算下来的费用竟比最初报价高10多倍,仅搬钢琴的费用就是1000元,此外还隐藏着每名工人每小时300元的人工费。丁先生最后被收取了21000元。事后,丁先生将搬家公司起诉到法院。

  近期,法院作出了判决,北京朝阳法院法官张小旭介绍,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对于合同格式条款应从有利于消费者的角度进行解释,超出收费范围的服务费应当退还,判决搬家公司退还丁先生服务费九千多元。

  秦梦圆进一步分析,这类案件反映出一些无良搬家公司常用的套路。“先在各大网站平台投放广告,发布低价信息吸引消费的人,解答咨询时故意隐瞒真实收费情况,等到搬家过程中趁客户忙乱无暇细读合同,让我们消费者签署公司制式合同,也就是包含格式条款的服务合同。最后,再以合同明确约定为由,索要高额搬家费用。”

  签订合同前,要认真阅读合同内容,对于约定不清或者与承诺不符时,要求对方阐明;

  在搬运过程中,要注意留存现场照片、视频等证据,一旦双方发生纠纷可为维权提供证据支持;

  最后,假如慢慢的出现搬家公司恶意加价等情况,消费者可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对方违约责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院审理的案件表明,这种乱象并非个案。与丁先生的遭遇相比,还有更可气的,搬家公司坐地起价,甚至赖在消费的人家里不走,还以财物毁损、言语等相威胁,消费者担心家人受到惊吓,又担心财物受损,不得不选择了隐忍。

  北京朝阳法院书记员秦梦圆介绍,近期,法院对北京四方兄弟搬家有限公司强迫交易案进行了宣判,2019年7月至2020年7月,一年时间,此公司实施犯罪行为43起,共涉金额13万多元。今年8月12日,此公司被法院一审以强迫交易罪判处罚金50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某还有5名员工,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至1年6个月不等,均被判处罚金4万元至2万元。

  北京朝阳法院法官张小旭提示,消费的人在雇佣搬家公司时,一定要提高警惕,那些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的搬家服务有很大的可能性存在价格陷阱,关键一步是搬家前再次确认价格。

  “到了搬家现场,在工人搬运物品前要和对方再次明确收费情况,如有异常应果断拒绝继续交易。遇有坐地起价、言语威胁强迫等情况,消费者要在保证自身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及时报警或寻求社区居委会的帮助,留存好证据,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院还建议,除了消费者的自我维权以外,行政监管仍需不断发力,坚决打击搬家市场中的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清理行业乱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