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减分”措施来了!这份攻略赶紧收藏!

发表时间: 2024-03-12 作者: 知识问答

  ■为充分的发挥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记分制度的教育引导、鼓励守法的正向激励作用,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逐步提升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按照公安部总体部署,全国已陆续推广“学法减分”措施。

  ■凡是合乎条件的驾驶人,通过参加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的道路安全法律和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且考试合格的,能申请减免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记分。

  “学法减分”主要有3种减分途径,即参加网上学习考试减分,参加现场学习考试减分,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减分。

  ■打开App交管12123登录后点击“学习教育业务-学法减分”,即可按照引导进行学习、考试。

  ■参加网上学习,需在3日内累计学满30分钟,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5分钟,完成学习后在7个工作日内申请参加考试。

  ■考试时间为20分钟,每题答题时间最长60秒。系统将随机从题库中抽取20题,题型为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

  ■考试不合格的,可以在24小时内补考两次,逾期或补考不合格的需重新申请学习。

  1.在本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

  3.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

  4.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期间的;

  6.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

  7.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记分,或者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学习考试时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情形的。

  以下情形,也将导致学习、考试不通过:一是随机抓拍时未采集到人像的;二是人脸识别比对未通过的;三是实人认证未通过的;四是从事与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网上学习、考试无关活动情形的。

  持有准驾车型A、B类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记录的,通过“学法减分”后记分为零,要不要参加驾驶人审验教育?

  不需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通过“学法减分”记分为零的,可免于参加本年度驾驶人审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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